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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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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1、当事人申办放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处提出申请。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明,如居民身份证、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行为。放弃需要满足以下生效要件: 1、放弃继承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放弃继承的时限。我国《》规定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在继承前做出的,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 3、放弃继承的方式。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一经做出即生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该意思表示,只是尽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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