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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咨询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条件要求次啊可以使用,目前没有全国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受理,说明该地区未...
可以的具体可参照下面的规定 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是继央行和银监会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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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可以提取使用。一、提取公积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有购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均可)或自有房产无贷款的备注:贷款需满一年分别就第一次提取和再次提取进行说明如下:二、第一次提取所需资料:1、有公积金贷款者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请至人资领取此表,关于此表说明请见下方)2)如配偶提取,还需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且配偶需在贷款人提取完毕后方可提取。(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前12个月的还款总额,首次提取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2、有商业贷款者1)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贷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银行卡或存折流水(即过去12个月的全部进出帐明细)并加盖银行公章、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全额销售不动产票据的原件。2)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贷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银行卡或存折流水(即过去12个月的全部进出帐明细)并加盖银行公章、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全额销售不动产票据的原件。3)如配偶提取,还需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且配偶需在贷款人提取完毕后方可提取。(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前12个月的还款总额,首次提取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3、有组合贷款者1)需提供与商业贷款相同的资料2)在“贷款情况”处填写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还款情况,即合计金额4、无贷款者(无贷款者仅能提取一次)1)一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可提取公积金的有效期为一年以内,例:房产证的日期在2012年10月-2013年10月之内)、全额销售不动产票据的原件与复印件、个人申请(附件中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打印出填写即可)。如无房产证,可用购房合同代替。2)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可提取公积金的有效期为一年以内,例:房产证的日期在2012年10月-2013年10月之内)、全额销售不动产票据的原件与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与复印件、个人申请(附件中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打印出填写即可)。三、再次提取所需资料:1、公积金贷款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2)上一次提取时个人保管的申请表“黄联”2、商业贷款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2)上一次提取时个人保管的申请表“黄联”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银行卡或存折流水(即过去12个月的全部进出帐明细)并加盖银行公章3、组合贷款:同商业贷款
可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的话才可操作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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