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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
有以下要件构成诈骗罪: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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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非常复杂,这点需要格外注意,具体来说: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借款人符合以下要件构成诈骗: 1、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2、诈骗人在借款时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一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3、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欲构成诈骗罪需要行为人同时满足四个构成要件:一是犯罪客体须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犯罪客观方面须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三是犯罪主体须为一般主体;四是犯罪主观方面须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以虚构借条或借款用途的方式骗取借款并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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