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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就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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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居期间的房子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没有要求的,完全可以按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处理。双方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房子财产如何分割写成书面协议,那么男女双方都应该自觉遵守协议上的约定,如果双方有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拿此协议到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规定可参考以下条文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同居生活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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