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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阶段,我国的环境执法仍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环境监察人员缺少足够执法权,污染企业阻碍、抗拒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环境监察”这一术语,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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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是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监督执法提供有效证据,为环境科研提供翔实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信息的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环境执法、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也是提升执法效能的保障。任何环境决策都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一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环境监测,要统一规划设置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完善环境监测质控管理体系。同时,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如实、客观的报出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修改数据和谎报瞒报等伪造监测数据的失职渎职行为,应当给予严厉处罚,维护监测数据的法定权威。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三)未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个人辐射剂量、工作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监测的。
你所提问的环境监管失职罪主观要件如下: 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也不能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如明知有关单位排放污水、废气或固体废料的行为违反环境保护法,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及公私财产或人身安全,但严重不负责任,不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致产生严重后果。行为人主观上显然属于放任的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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