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部分关系到离婚后的长期协议是作废了的例如小孩的抚养费(按月或者年支付,而非婚后一次性支付)、探视权等。但是立即生效的协议仍旧有效,例如财产...
之前的离婚协议书部分有效、部分失效。 因为复婚,自然消失的情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及复婚之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由于抚养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之前的离婚协议书部分有效、部分失效。 因为复婚,自然消失的情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及复婚之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由于抚养情形消失,自然终结。 关于财产分割不分,依然有效。因为即使复婚,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不能改变。没有履行的财产分割依然应该继续履行。复婚之前未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应该补齐。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合同法关于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吗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不好撤销,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不是自愿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1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