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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应写明:(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
直接发生法律效力!而如果用人单位对此不服的,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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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请求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第二,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事项必须订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一方当事人实际提请仲裁的争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都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项。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不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比如伦敦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辞职而发生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并将此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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