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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他人都是违法的,子女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微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情...
1、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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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权、监护权、监护人和被监护人、被监护人没有家庭关系。自然人和职场都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2、主观上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者知道自己虐待被监护人,监护人会引起肉体和精神损害的结果,希望放任这个结果。3、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监护人、监护人的人身权利。4、客观方面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监护。护理责任的行为者违反监护。护理责任,对被监护人、护理人等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人、残疾人等。承担监护权。护理责任是指由于合同关系或其他法律规定等关系,行为者有监护权。护理责任。幼儿园老师护理儿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护理老人、残疾人、医院医生、护士护理患者等。
根据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定虐待罪: 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 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等等。 (3)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例如,丈夫在冬天把妻子的衣服扒光推出门外受冻;丈夫用烙铁、烟头等烫妻子的阴部、乳房;儿女惨无人道地毒打年迈的父母等。使用这些残忍手段,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应以情节恶劣论处。至于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例如,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肢体伤残;将被害人虐待致死;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 当然,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可以根据上述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也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认定, 2、从犯罪的对象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构成虐待罪(但如果因虐待行为直接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按其他犯罪论处)。
虐待方应当在诉讼离婚时申请离婚赔偿;协议离婚的,离婚后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赔偿。但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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