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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对方看孩子涉嫌违法、可能被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合法权利,除非未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子女,...
不让对方看孩子涉嫌违法、可能被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合法权利,除非未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子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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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说,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以子女的同意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满十周岁)不愿见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
1、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无权。离婚之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对孩子有法定的探望权,该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时间、方式可以由双方互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如果与子女生活的一方不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如果探望可能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时,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不能不经法院禁止对方探望子女。当中止事由消失时,法院应当恢复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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