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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法律不支持利率超过36%的部分。但是合同是有效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未过年利率24%即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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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可以不还,如果已经还了,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24%以内年利率的部分,有效;24%-36%之间年利率的部分,若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支付利息的,则有效;未支付的,无效;超过36%年利率的部分,法院一概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得超过24%。若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将予以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利息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则约定无效,已给付的利息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的“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在出借款项时,出借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根据该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划分为三个区间: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部分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予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债权人也可以请求返还;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或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若债务人已经履行,债权人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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