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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
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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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借款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借款的管辖,一般的原则是有约定管辖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法院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当前的信息,而并非被告的复印件,因为身份证由个人持有,所记载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可能不一致,所以一般以当前的户籍信息来确定被告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的,那么就需要公司的工商信息,几年前法院还需要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机读档案作为立案依据,现在网络如此发达,原告只需要在工商官网上自行打印公司基本信息就可以直接使用,让百姓少跑,让数据多跑。当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作为原告可以自行选择。所谓的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合同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原告住所地。因此,若无特别约定,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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