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该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法! 2、我现在要求将原临时工身份时的工龄接续上,是否合理,能否得到法律支撑?——能! 3、如果我因工龄的...
1、订立了劳动合同但还在试用期内的,要辞职的话需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天之后才能走人。 2、签了劳动合同而试用期也过了的,要辞职的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4、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那么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前者一定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后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双方随时都可终止合同。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务派遣人员也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那么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前者一定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后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双方随时都可终止合同。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务派遣人员也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6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1,5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