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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已经构成强奸,公安不立案安不立案,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调查,或者受害者认为公安机...
仍有可能抓捕的。对于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审查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就会予以刑事立案;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就会将涉嫌犯罪的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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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现在刑事案件定案要求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你弟弟是否强奸服务员,不能光听服务员一面之词,还要看你弟弟怎样说,只要你弟弟不承认,致使内裤撕破,也不排除是她自己撕破要陷害你弟弟的可能。还有,有无你弟弟的精液之类物证,如果没有,在卫生间内仅有他们两人,只要两人口供不一致,谁能证明你弟弟是强奸呢,由于没有看到卷内材料,不知道你弟弟是怎样和公安讲的,要告诉他承认或者不承认的后果,争取因证据不足而无罪。
涉嫌强奸罪,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逮捕,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况之下,案件还转移到公诉科,那是因为公安机关在继续侦查之后,补充了新的证据材料,所以移送,如果检察院的公诉科认为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会提起公诉的;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第八十八条【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被拘留证据不足的警察会积极调查收集证据;但如果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将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但如果还处于检察院阶段,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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