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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相关的证明文件。撤回:申请人应当...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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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前查询 专利申请前查询是专利申请前的一个程序,它不是必须的,却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检索报告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 专利查询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也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 (二)申请文件准备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三)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面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专利局×××代办处”收。目前在北京等地均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四)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如果数量在10件以下的,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受理通知书。 (五)申请费的缴纳 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也可以通过邮局、银行汇付。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费用。 注:其他费用的缴纳,按照专利局的通知执行。 (六)专利申请的审查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八)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1、申请登记的软件也必须是本人独立开发的,有一些著作权人对原有的软件进行修改开发后各方面功能或性能有突破性地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修改是经过原著作权人许可的,也可以进行软件登记申请。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要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则需要全体著作权人协商,指定其中一个著作权人为代表办理登记申请,很多时候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其中的任何一位著作权人在申请登记时都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并且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才能申请登记。 2、著作权人在申请登记软件之前需要按要求填写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并且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软件的鉴别材料。 3、著作权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发现任何环节有问题都可以随时撤回申请。 4、但是如果是已经登记申请成功,后续如果需要撤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则该撤回申请的申请人得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如果是委托代理的,则在申请之时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且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撤回登记申请表、撤回的理由以及受理通知书等等。委托代理的,申请表中还应明确委托权限范围、事项等内容;如果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申请表中还应共同申请人签署撤销意见并且签章。申请人书面应当陈述合理、真实、充分的撤回登记申请的理由并且加盖公章。申请提交时应当注明软件跟申请人的名称,如果该申请文件是有登记号或者受理号的,提交之时还需要注明登记号过受理号,一切文件资料准备妥当之后申请者可以直接递交给相关部门或者挂号邮寄。
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随时请求撤回软件登记申请。本文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撤回的条件都有什么?申请人请求撤回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撤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条件 1、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 2、撤回软件登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合同登记申请人或变更、补充登记申请人。 3、申请人应当提交撤回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受理通知书、撤回理由说明。 4、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由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署撤销意见及签章。 5、申请人书面应当陈述撤回登记申请的理由。理由阐述合理、充分、真实。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 二、软件登记撤回需要哪些材料 1、撤回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在申请人签章处盖章。 (注:因在线提交申请表后会自动生成流水号,无法再进行修改,因此首次办理者在线填写完申请表保存后先不提交,与协会办理著作权相关工作人员沟通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并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自然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并签字)一份。 3、撤回理由说明(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书面陈述撤回软件登记的理由。 4、《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书》。 上文的内容就是软件登记申请的提交方式和撤回的条件,撤回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给自己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百利而无一害。但是但是临时发现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处理好,那就需要撤回申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事项其实很麻烦,为了实现登记能获得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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