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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贷款合同,需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你的贷款申请及抵押方式均接受,签订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般而言,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可以通过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如确认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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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合同价格。如果是固定单价,还需要看合同中价格变动和风险约定的条款。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1、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均以项为单位,实行总价包干,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什么变化,或投标期间漏填、漏报、误报等,均不作任何调整。2、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约定处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由此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承包人应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强调的是出借人是否实际交付了款项,双方不但要有订立的借贷的意思表示,出借人还必须要实际交付款项给借款人,借款人在收到借款之后,双方的借贷合同才能生效。 如果借贷双方虽然达成了借贷的合意,但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只是成立,但没有生效;如果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但是出借人已经实际交付款项的,则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借贷合同关系。 所以,当实际到账的借款金额与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只能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借款本金,而不能以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
看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合同价格。如果是固定单价,还需要看合同中价格变动和风险约定的条款。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1、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均以项为单位,实行总价包干,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什么变化,或投标期间漏填、漏报、误报等,均不作任何调整。2、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约定处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由此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承包人应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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