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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是再婚夫妻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一是客观上讲,其可靠性不如原配,又经历过离婚的教训;二是子女也还是法定继承人。我建议:一是情感上要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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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是再婚夫妻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一是客观上讲,其可靠性不如原配,又经历过离婚的教训;二是子女也还是法定继承人。我建议:一是情感上要互相依赖、互相信任,但在经济上还是不要太理想化,感情较好的,使用时可不分彼此,而权属上最好明晰。二是居于此理,婚前财产最好分清,婚后财产可以共有,也可以大体上有所区分。三是如有区分,可大体上明确各负责不同项目的开支,或者,各拿出一部分资金统一日常花销。特别是在对方有所防范或比较计较时更应好此。当然,自己首先要从情感上接受这个现实,大家开诚布公地把话讲明应不会影响感情。否则,互相猜疑反而容易引起误会,影响感情,甚至于出现更严重后果。
这应是再婚夫妻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一是客观上讲,其可靠性不如原配,又经历过离婚的教训;二是子女也还是法定继承人。我建议:一是情感上要互相依赖、互相信任,但在经济上还是不要太理想化,感情较好的,使用时可不分彼此,而权属上最好明晰。二是居于此理,婚前财产最好分清,婚后财产可以共有,也可以大体上有所区分。三是如有区分,可大体上明确各负责不同项目的开支,或者,各拿出一部分资金统一日常花销。特别是在对方有所防范或比较计较时更应好此。当然,自己首先要从情感上接受这个现实,大家开诚布公地把话讲明应不会影响感情。否则,互相猜疑反而容易引起误会,影响感情,甚至于出现更严重后果。
(1)包养型(一方收入):一方挣钱,另一方基本上什么也不做,只玩。 (2)挣钱持家型(一方收入):一方挣钱,另一方持家(家务、孝敬父母、照顾小孩等) (3)夫妻店型(共同收入):双方共同经营一份事业,收入来源是共同的,任一方支出也等于共同支出。 (4)上交型(双方收入):双方挣钱,一方将收入全额或大部交给另一方操持管理。 (5)AA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各自支出各自花销,完全平等开支双方的共同花销。 (6)AB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收入多的一方承担花销大头,收入少的一方承担花销小头(通常为为六四开)。 (7)AO制(双方收入):双方挣钱,一方基本承担全部或大部花销,另一方基本不承担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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