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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
不会。但是会有一些影响。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单位的股东是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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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股东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 2、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 3、税务非正常不仅限制法人、股东,还会限制财务负责人、半税人员以及购票人。 4、税务非正常会有罚款,时间越长罚款越多,以后想注销需要先交罚款才能继续注销,如有欠税,还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限制法人、股东高消费,不能贷款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6、将限制法人、股东出行,不能称作高贴、飞机。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场外证券业务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黑名单”),根据本办法规定,将严重违规的备案机构及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在协会网站公布并按规定记入诚信系统。 (一)备案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一次,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6个月; (二)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 (一)项中同一规定两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12个月; (三)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 (一)项中同一规定三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24个月; (四)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 (一)项中同一规定四次以上的,或者违反其他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协会将其永久列入黑名单。 备案机构同时违反上述多项规定时,各项违规行为分别计次,不做合并。
只要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黑名单就不会受影响的。
没关系。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单位的股东是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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