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来说,升学是否迁移户口都是可以的: 1、升学必须迁移户口,属于阶段性的政策,当时各学校是为了配合“加快城市化建设”; 2、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如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等方面),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就读的学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应该是广州入户登记办理完成后,就可以办理户口本了。
我认为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 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十条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2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8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