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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对于单位确实赋予了在一定情况下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其中有一部分权利是企业依照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但是企业不能依照劳动纪律为由解...
补充答复: 1、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合同中有无约定试用期及期限 3、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无明确约定招聘条件。 二、如果以上事实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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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您的情况也归劳动合同法约束
一、员工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你只要提前30天,并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辞职了。 二、公司不能扣克你的工资和提成,必须支付给你。 三、你必须拿证据证明拟合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虽然你的劳动合同被收了,你可以要求公司退还,还有你可以做好录音工作、你可以到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证明、你要保存工作记录、你的工资发放记录等。 四、你需要拿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有不明之处,随时来电。
你们的情况属于强迫性辞退,你们可以收集材料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而且社保应该是入职的时候马上购买的,这个你们也可以追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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