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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播单到底能否证明存在合同关系?

2021-11-15
昌荣娱乐有限公司与豪佳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从豪佳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提交的《广告换版通知书》来看,双方对委托播出广告有一致意思,称该通知书只是广告播出内容的变更,因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应该是有效的。作为委托方,好佳乐汽车配件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广告费。对于广告播出的收费标准,由于双方没有书面协议,应结合同期广告的收费标准,好佳乐汽车配件公司从昌荣娱乐公司的播出行为中获得相应的广告收入,并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具体费用。所以昌荣娱乐公司要求支付广告费可以得到支持,但具体金额要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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