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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被频繁使用。 简而言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受贿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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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没有受贿罪,行贿罪也成立的情形 如果一人向多人行贿,每个受贿人的受贿金额都比较小,还达不到法定的立案标准,但行贿人多次行贿数额相加后,达到了法定标准的话,那就会出现行贿人犯罪而受贿人不犯罪的情况。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反贪部门往往更关注受贿罪,而对行贿行为放一码。 这不是故意的渎职,而往往是一种无奈,原因:如果对行贿者过于严厉,往往行贿者不配合调查。大案子中可以追究大额行贿者责任,小案子里,行贿者一般只送了几千块钱,又不属于不正当利益,就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了。事实上,现行的法律对不配合的行贿者几乎毫无办法。 对于受贿罪,只要收钱就行了,而追究行贿罪,则不可以。 如果行贿的,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法律是不追究的!这就是行贿者往往不被追究的原因。现实中,老百姓被迫送人钱的事,就太多了。就算是工程老板,也多是为了正当利益。如,为了讨要工程款而行贿,受贿者肯定是有罪的,而此时的行贿者是无罪的,因为工程款本来就是他的,他为了要回工程款被迫送钱,这在法律上不属于不正当的利益。
实践中,共同受贿罪如何认定,受贿罪的共同犯罪是怎么规定的?请看下文分析。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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