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增值税可抵扣劳务费发票。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通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和取得的劳务费用开具...
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的劳务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以下项目的进口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业权、商标、版权、形式房地产租赁是指上述项目专用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业权、商标、版权、形式房地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买货物及相关加工维修维修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品消耗的购买商品(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维修服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25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业权、商标、版权除外),出售房地产和房地产建设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列出的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服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的纳税人可以简单地掌握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扣除,主要是购买商品和应税服务是用来做什么的,如果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税额可以扣除,否则不能扣除。
1、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要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才可以抵扣。 2、如果购入汽车作为商品买卖,那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如是企业购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填证号。如是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汽车是无法落户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6人已浏览
563人已浏览
2,443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