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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没有宅基地的,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
村里没有宅基地指标的,应该等待: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未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宅基地等)的前提下; 2、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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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述情况可能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若你小姨或姨夫户籍并非你们集体组织,那他们本就无权使用该地,国土所的发证或批复行为就是违法,而无论是否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可申请撤销,但在行政诉讼上,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从民事诉讼角度上讲,你们有可能收回土地,如果届时法院判决你们得收回土地,那房子可能会折价处理。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的村民,应当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地批准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提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发证。
如果集体没有足够的宅基地来分配,而对于确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考虑申请将非基本农田的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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