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
【法律意见】 按失业金缴纳满7年计算,一般可以领12-18个月左右失业金,具体期限当地社保局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的。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1、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1700元/月,厦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相应调整为第一级1445元/月,第二级1530元/月,第三级1615元/月。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金比去年大幅提高,每月标准平均上升幅度达到13、3%。2、厦门市户籍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使用者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满一年的二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求职要求的三是失业登记,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符合条件的厦门本市户籍专业人员,可进行网上办理或收集提供相关材料,或到各自所属的市区社保中心前台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3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