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和数量,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包括主体、标的、履行期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比如标的物已灭失、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等等。
不完全履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不履行,则可能构成不能履行,而不构成不完全履行。 2、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内容。 三、必须归责于债务人。
一、合同履行标是指什么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就成为了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规则。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果合同对标的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在标的数量上,全面履行原则的基本要求便是全部履行,而不应当部分履行,但是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允许部分履行。二、合同的履行费用有哪些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