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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
房屋租赁税有: 1、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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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根据《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拥有房宅所有权的个人租赁住宅,租赁收入的12%必须从租赁住宅的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私有房地产所有者将房屋租赁给个人居住,经住房管理部门申报执行住房管理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时,可免除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城镇土地使用:拥有住宅所有权的个人,租赁住宅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按住宅土地(包括租赁住宅用地)面积,按土地等级和适用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租赁、租赁房地产、租赁、租赁房地产从下个月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3、营业:个人租赁住宅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租赁住宅月收入不超过800的免除营业税。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5、印花: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6、个人收入:个人租赁住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后的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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