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深圳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一般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没有从哪进工伤保险,在深圳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r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关于执行...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因未中断就业,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对象。我国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所以,破产企业留守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还需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报酬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应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而不应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残疾津贴。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所需资金。
员工失业并不一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需要满足条件的。员工需要满足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者。或者在失业之后由求职需求,并且参加就业赔偿者。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42人已浏览
53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