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意见的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列的情况是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您可以在您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异地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