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审查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
1。牵涉到孩子是外籍的情况,是否仍能通过人民法院要求其中籍生父支付抚养费? 可以在生父所在区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2。孩子刚出生能否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 (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前款第(二)项所称的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第七条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
光就庭审的话:1.开庭,核对双方身份,告知权利义务,提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一般还会在庭前沟通是不是调解2.法庭调查3.举证质证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调节成--调解,调解不成-宣判、择日宣判或延期审理,等待下次开庭。
(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四)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这个虽然事实已经属于失踪人口的范围了但是你没有申请法院宣告他失踪,不知道派出所会不会给开这个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