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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应怎样归属和分享?

2022-10-20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应怎样归属和分享1、发明创造权的归属和分享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但是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研究开发人应向委托人提供二项优惠:(1)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2)研究开发人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2、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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