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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异地户口的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准生证,能不能批准办理,要看当事人符合不符合生育指标。 二,异地申请准生证材料准备如下: 1、夫妻双...
外地户口办理准生证问题:办准生证这事是由计生办负责,首先要找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详细咨询,以下是办理的流程:1、要把双方的户口本未婚改成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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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二、具体流程: 1、申请 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 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异地出生证明可参照以下程序办理:1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初婚初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2、目前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到当地医院(卫生院)进行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办理准生证,需要带齐男女双方的、双方、双方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办办理。2、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3、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4、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5、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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