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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低价转让资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低价转让资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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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款不还并且低价转让资产的,债权人要维权可以行使其撤销权,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合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低价转让的是国有股权,且低于规定的价格,那么是不合法的。如果转让的是非国有股权,那么一般情形下是合法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当对债权的缺陷负责。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所以我国赋予债务人抗辩和抵销的权利。 2、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不得不对债务人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合同债权全部转让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此债务主体发生变化,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生效而完全退出原债务关系,丧失债权人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权利,当然也不能对债务人的履行承担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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