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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性质: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者之间的关系不应当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情况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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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乘车人不知道驾车人酒驾的,乘车人无责任;第二种是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乘车人有连带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若是好意同乘,则至少有四种赔付方式: 1、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 2、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一般不全部赔偿,具体的赔偿份额要斟酌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 3、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承运人要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大部分损失,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交通事故对双方的影响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等情况;如果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可按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承运人的责任。但承运人赔偿的份额一般不应当低于40%,这符合优者负担风险的原则,也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机动车驾驶人责任的立法精神相吻合。 4、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有重大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其故意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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