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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
办理条件: 具有成都市户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 1、农村五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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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病人留存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付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资料: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病人留存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付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资料:1。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明、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患者留存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偿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618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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