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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书的,可以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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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认定复核程序是: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认定程序等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可以提出撤销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核结论。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组成合议庭审查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准备。(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天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宣布法院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的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院调查。具体问律师。
1、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在起诉的时候,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3、其余的与普通诉讼一样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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