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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经...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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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协商 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 (二)行政处理 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1、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2、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医患双方合意共同书面委托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双方不能合意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由其审核后移交有关医学会组织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复议 当事人为谋求重新鉴定而提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鉴定专家资格、执业类别、鉴定程序三方面进行具体行政审核。如对具体行政审核意见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4、医疗行政诉讼程序 当事人为谋求重新鉴定而提起。对行政复议不服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撤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具体行政审核意见。 (三)诉讼 在案情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以人身损害的其他各种案由立案.这关系到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1、医疗机构举证责任 在诉讼时效内,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证明医方无过失行为或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能。 2、患方举证责任 患方就是否存在医患关系、损害结果及损害结果涉及经济赔偿范围、数额等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按残疾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六)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十)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最长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
你首先需要做个鉴定,证明你的损害和医院的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才能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看你鉴定结论,以为医疗行为涉及医疗专业知识,根据我的经验,一般法官对鉴定结论依赖性比较强,毕竟法官不掌握医疗知识,另外,医疗行为本身具有风险性,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从你单纯表述来看,并不能证明是医院的过错,需要有关专业部门对此予以认定,然后你才能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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