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赔偿的条件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主观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最终离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在特定的情形下申请,且应当在离婚时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重婚。重婚的关键认定标准看的是,是否以夫妻名义,对外公示是夫妻关系,并且其他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所以呢,那就偶尔或者经常住在一起的人,但没有对外宣扬是夫妻关系,即便生了孩子也不构成重婚,还有两个人自己拍婚纱照玩的,加上同居的证据,也不能简单就认定是重婚,重婚必须是以夫妻名义,最直接的实例证据就是领取结婚证的或者是举办过公开的结婚仪式的,当然自己办的那种假结婚证不算, 2、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是要具有持续性的特征,他有别于这种拼居。 3、家庭暴力的,通常打一次鼻青脸肿了,去了医院检查是软组织挫伤的,都难以认定为家暴,只有经常性的家暴或者造成伤残这样严重后果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家暴。 4、虐待遗弃家成员的,这是比家暴还严重的情况。 5、《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