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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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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行。因为虽然是父亲的名字,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你出资集资的。但是没有书面约定产权归你。所以你父亲才以遗嘱形式表达给你的意思。如果财产本来就是你的,你父亲就不能立遗嘱处置这个房子。而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这样你母亲的部分没有遗嘱的意思表示,就得当时的继承人依法定继承。建议协商分配吧。你的份额是大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可以继承的是房地产,农村房屋是私人财产,可以继承;但是又有其特殊性。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本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的。所以严格的说,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本身,只是获得暂时使用宅基地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行。 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以后,父母就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孩子的名,孩子又小,怎么办理呢,首先做监护权公正,然后由监护人帮忙过户走赠予程序,持赠与公证和监护权公正及产权信息去交税,最终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证变更至孩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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