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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亡赔偿金领取流程是什么有如下具体的回答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可以由工亡者的法定继承人,一起领取到社保机关领取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公...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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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事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质疑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外埠农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同时提供本人申请,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首先要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离职,所以你自己要去和公司协商,协商好拿了钱就办离职手续,要求公司给你出证明材料,然后你才能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申请其他一次性补助金。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的时候,每一个赔偿金都有一种审批表需要各需要两张,填写后要求公司签字盖章,所以在和公司协商赔偿之前,去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审批表并了解申请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很重要。如果你们公司故意不配合,就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委员会现场协调公司和伤者之间的分歧,如果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就上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后,伤者申请强制执行,最后法院通知伤者怎么领取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交通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支付】8、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金支出】11、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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