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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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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核实费用的具体数额。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对于符合登记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另外,不同地区还有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来做微观调控。例如: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部分诉讼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85号)第一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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