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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住房保障总体要求,结合财政能力、资源环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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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经查实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但需要调整其补贴标准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退还违规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二)经查实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自相关情况变化次月起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并责令退还违规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三)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家庭,自该家庭准予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满1年的次月起停发补贴。对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三)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和风险准备金后的资金;(四)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五)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所得的政府收益;(六)通过银行贷款、、中长期债券、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各种方式的融资;(七)社会捐赠的资金;(八)通过其他途径、方式筹集的资金。
限价商品住房由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共同购买的,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方可登记为共有人。经济适用住房由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共同购买的,申请人的近亲属方可登记为共有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利证书上应当注明保障性住房类型和准予转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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