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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 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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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那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一、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1、孩子4岁会判给父母双方中经济能力较好,能够让子女有更好生活环境的一方。 2、法律规定,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并且父母对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所以谁的抚养更有利孩子成长,法院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让其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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