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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影响,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就时间而定,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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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网显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正常的,因为完全删除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但一定会很快删除的。只要你已经可以购买车票,说明对你已经没有任何影响就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一般可以坐高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船舶二等以上舱位。
失信被执行人能坐地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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