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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到期的债权怎么处理

2022-08-15
未到期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尚未到期履行的债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期的债权才发生请求对方履行和强制执行的请求权,未到期的债权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被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已不能保证在债权期限到来时履行义务,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其财产要以破产财产为限进行清偿,如果不允许未到期财产进行申报,对债权人的债权显然不公平。因此,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过一段时间后增值的债权。附利息债权如果已经到期的,全部利息计人债权额;如果尚未到期的,按照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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