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结婚证丢失可以由一方去补办。但是必须要有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以及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自己户口本上的夫妻信息。...
只签署离婚协议书,而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不属于离婚,还是夫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并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可以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都是在男方户籍地领取。以后女方也可以迁移到男方户口处。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第9条中指出,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样。《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办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