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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工程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索赔问题。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
停工索赔要看是谁的原因造成的,是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是不能索赔的,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可以索赔,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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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这个是工程造价里索赔的知识: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施工方停工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员可以计工资。4、可以自行的设备如汽车等,得不到停滞补偿,因为你可以移到别的工地。5、塔吊、脚手架可按租赁费用计补偿。收集好证据,办理好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签证,编制索赔计算书报建设单位
项目工程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1、按照双方签订的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关操作就是违背了双方的利益,所以停工问题的探讨是绝对不能脱离合同而进行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协议,还是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施工组织不当或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而导致的停工,建设方是没有责任的,更不会对此做出相关的赔偿。3、停工费用的计算还要尊重现场的有效的文件以及相关信函,以这些作为事实的依据,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是施工方那么施工方就应该在有效的时间内要求建设方确认,当然建设方也应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对停工事件所涉及的有关人数、天数、机械设备的停滞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如果发生停工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现场有效证明文件对于停工事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明资料会给相应赔偿带来很多不便甚至无法获得赔偿。1、《》第283条规定: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2、《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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