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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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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不是遗产,不能完全适用于继承。你户口一直和你奶奶在一起?如果你奶奶签承包合同时,你户口也在,也是家庭共同继承包人,你就有权继续耕种,也许这就是你说的“继承”?你奶奶的其他子女,如果和你同样情况的,也可以和你一样“继承”,如果他们户口迁出村了,或者在村里另外有承包地,不能再“继承”。如果是承包地以外的其他财产:是你奶奶的遗产,如果你奶奶没有遗嘱让你继承,即使你和她一个户口本,也不能继承,应当由她和子女、你爷爷共同继承。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不能办理确权手续: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承包到期后,应由发包方收回该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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