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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权属不明的财产进行处理的,并不会构成侵权,所以是不能提起侵权之诉的,就算提起法院也可能不立案,而是先提起确认之诉。...
对于权属不明的财产进行处理的,并不会构成侵权,所以是不能提起侵权之诉的,就算提起法院也可能不立案,而是先提起确认之诉。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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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正当竞争属于侵权之诉吗的回答: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有相当多的部分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从最高人民法院案由规则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是归入知识产权案由部分的,属于知识产权庭审理。
案外人在被执行阶段不能提出确权诉讼,执行异议被驳回,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或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判决或者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产损害赔偿可能是侵权诉讼、违约诉讼或其他原因。具体参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是第一部分人格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三部分物权纠纷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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