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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
可以主张:1、按工伤前实际平均工资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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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您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21个月你的工资。 您可选择:或要求保留劳动关系,或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数额为你工资的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若单位不同意支付,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您的诉求会得到支持的
你可以享受的经济补偿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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