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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情况,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户口补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
应当到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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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户口,不需要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户口所在地,只要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上这些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上户就可以了,一般当场就可以办结的。
1、不可以:婚迁户口后,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就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的(每本户口本,只有一个户籍所在的,以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配偶的户口是可以不随迁的,此时户口所在地不会改变。一,在当事人夫妻双方的结婚年限达到当地的夫妻投靠要求(如:广州是两年)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迁入户口: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如果可以开到女方的居住证明可以在当地起诉,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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